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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病案复印须知
发布日期.[2021-09-01] 作者:医务科  浏览:6333

一、出院病案:

由于病历、检查检验单由病房转入病案室归档需一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流程,办理出院结帐的七个工作日后,可以申请病案复印。

病案复印时间:工作日8:00-11:30,13:30-16:30

病案复印地点: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801号9号楼3楼

病案复印申请分为线上线下两种形式:

1.    线下办理:

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(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、保险机构)——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身份证明(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、授权委托书及死亡患者近亲属关系证明)——9号楼3楼病案复印窗口----填写申请单(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)-----复印或约定自取。

2.    线上办理:

关注“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”微信公众号——点击“病案复印”进入“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病案复印”小程序——根据提示选择“患者本人自取”或“邮寄——患者本人办理”——完成网上操作流程——审核通过、约定自取(他人代取需提供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、授权委托书)或快递到家。   

二、在院病案

由所在住院科室派人携带病历资料,携带相关身份证明,到17号楼医务科进行复印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,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。病历资料复印收取工本费。

2. 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应妥善保管,无特殊情况不予重复复印或复制。

 点这里下载:
   病案复印授权委托书(模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