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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高危孕妇?
发布日期.[2007-12-05] 来源:  浏览:47316

在妊娠期有某种并发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、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,称为高危妊娠。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。例如:

(1) 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;

(2) 有2次或2次以上的流产史,既往有死产或新生儿死亡史,前次分娩为早产儿、低体重儿、巨大儿,有先兆子痫或子痫史,证实或疑有家族性疾病或畸形,有手术史,有产伤史,有生殖器官畸形,多年不孕治疗后妊娠者,有子宫肌瘤或卵巢肿瘤者;

(3) 有原发性高血压、心脏病、慢性肾炎、糖尿病、甲状腺疾病、肝炎、贫血及其他内分泌疾病者;

(4) 早期曾用过对胎儿有害的药物或接受过放射线检查,或有过病毒感染;

(5) 骨骼发育异常疾病;

(6) 身高低于140cm,体重轻于40kg或重于80kg,骨盆外测量异常;

(7) 双胎、胎位异常;

(8) 血压异常。